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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
绍兴市上虞区崇军医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12月5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决策,绍兴市上虞区崇军医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上虞区中医医院顺利举行,上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伟琴,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崔苗军,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宝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王国尧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虞雯菁,区医疗保障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金桥等出席仪式。医院党委书记董黎山、院长叶锋等领导班子,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代表,退役军人事务局系统代表,医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医院党委书记董黎山主持仪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宝生表示,通过与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签订崇军医院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七专”、“七优”、“七免”等二十一项医疗优待措施,能够为退役军人提供更优惠、更便捷、更暖心的服务,大大提升全区退役军人尊崇感、获得感、幸福感,对进一步推进全区拥军、崇军工作具有深远意义。

区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崔苗军指出,崇军医院是连接军民鱼水深情的桥梁和纽带,上虞区首家崇军医院落户上虞区中医医院,不仅是对上虞区中医医院的肯定和信任,也是医院的一份责任和担当。崔局长希望,上虞区中医医院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以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需求为导向,落实落细医疗优待措施。崔局长表示,区卫生健康局也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把崇军医院建成让退役军人满意、社会认可、政府放心,有温度的医院。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孙伟琴表示,崇军医院建设是医疗拥军、推动社会化拥军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双拥和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对持续深化上虞区忠孝双拥品牌建设,促进双拥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孙伟琴副区长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提高站位,把握社会化拥军工作总体要求,做到量力而行、尽量而为、长期坚持;第二,聚焦重点,推动社会化拥军工作走深走实,用心、用情关爱军人军属,努力解决其实际困难;第三,强化协作,确保社会化拥军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崇军医院,充分发挥医疗拥军积极作用,为军人提供更全面、多层次、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虞雯菁与医院院长叶锋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本次启动仪式的顺利进行,标志着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成为我区“崇军医院”定点医院。

(通讯:徐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