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行风建设 |
|
上虞市中医院医德医风规范 |
为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在我院全体医务人员中牢固树立忠于职守、勤业敬业、廉洁行医的良好医德风尚,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特制订我院医德医风规范。
1.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病患服务。
2.以高度的责任感,保持对病患生命的最大尊重,以人道主义精神医治和扶助病人。
3.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尊重病人的意愿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和贫富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4.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5.依法行医,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不以医谋私。
6.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7.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8.严谨从事各项与医疗有关的工作,对医疗技术精益求精,认真执行各种医疗规章制度,严格遵照各项诊疗操作规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