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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字体: 】【2014-12-06】 【作者/来源 上虞中医院】 【关 闭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度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19名,医学硕、博士研究生14名,紧缺专业本科生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   招聘范围
1、2014、2015年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4、2015年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生,户籍不限。
已被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各单位录用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资格;
4、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填好《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并把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相关证件、成绩单的电子稿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预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2月20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经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核同意。具体现场资格确认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接到电话通知的应届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历届生还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分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各占总分50%,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由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纪委现场监督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已明确体检者,不得再到本系统其他医卫单位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须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6、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7、聘用。考核合格者于2015年8月20日前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报到时不能出具招聘职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按规定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应通过规范化培训考核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其他人员三年内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规范化培训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年后仍未合格或取得相应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公示前在应聘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本公告由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500153、82188353
 
附件一:《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二:《不宜聘用对象认定标准》
附件三:《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1: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单位
小计
人数
岗位名称
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
专业
备注
联系方式
中医院
18
2
骨科
博士
骨科、骨外科、骨科修复重建
 
报名邮箱:syzyy1979@163.com
联系电话:
0575-82500153    0575-82188353
2
内科
博士
内科学、中医或中西医(心内科)
 
4
内科
硕士
内科学、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肿瘤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
 
5
外科
硕士
骨伤学、骨外科、肛肠科、肿瘤外科、神经外科
 
1
中药剂
硕士
中药学
 
2
放射科、B超室
本科
医学影像学、超声学
 
1
院前急救
本科
临床医学
 
1
麻醉科
本科
麻醉学
 
中医院章镇分院
1
1
院前急救
本科
临床医学
 

附件2:
不宜聘用对象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的;
八、有不宜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核结论。自考核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
 
 
 
附件3:
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身份
证号
 
 
 
 
 
 
 
 
 
 
 
 
 
 
 
 
 
 
本科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本科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免冠、近期正面证件二寸照,大小为本框内。未上传报名表和照片的,视为无效报名。
研究生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研究生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指导老师
 
实习单位
 
工作单位
 
岗位
 
职务
 
 
职 称
 
取得时间
 
聘任时间
 
 
党团情况
 
英语等级
 
计算机等级
 
健康状况 
 
高考前户口所在地(填省、县和乡镇)
 
电子邮箱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手机号码
 
研究生本科阶段专业课程设置              
 
在校主要科研成果、其他奖励和受处分情况
 
工作和实践经历(时间、地点、经历)
 
承诺书
    对公告内容、招考要求已知晓,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