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公告
根据《上虞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紧缺型人才暂行办法》的规定,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开展2015年度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19名,医学硕、博士研究生14名,紧缺专业本科生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 招聘范围
1、2014、2015年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4、2015年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或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的全日制紧缺专业本科生,户籍不限。
已被绍兴市上虞区卫生系统各单位录用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及学历资格;
4、身体健康,普通话标准。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预报名。自公告之日起,有意者填好《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并把个人简历(含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相关证件、成绩单的电子稿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预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2月20日。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按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经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审核同意。具体现场资格确认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接到电话通知的应届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医学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及学校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并备复印件各一份),历届生还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按规定时间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3、考试。分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满分各100分,各占总分50%,面试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由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纪委现场监督。
4、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已明确体检者,不得再到本系统其他医卫单位面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签订就业协议。经考试、体检合格后,拟录用人员须于面试结束后3天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6、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主要考察其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其中被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的(详见附件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7、聘用。考核合格者于2015年8月20日前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规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作淘汰处理,已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
3、经审核毕业生档案中有不宜聘用情形的;
4、报到时不能出具招聘职位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
(三)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按规定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应通过规范化培训考核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其他人员三年内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如在规定时间内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资格证,允许延长一年,期间发放基本工资,规范化培训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一年后仍未合格或取得相应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公示前在应聘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本公告由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5-82500153、82188353
附件一:《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计划表》
附件二:《不宜聘用对象认定标准》
附件三:《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附件2:
不宜聘用对象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宜聘用对象: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舞弊、弄虚作假的;
八、有不宜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核结论。自考核结束后30天内,上述审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
附件3:
高层次人才及紧缺专业毕业生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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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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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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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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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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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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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冠、近期正面证件二寸照,大小为本框内。未上传报名表和照片的,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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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院校(填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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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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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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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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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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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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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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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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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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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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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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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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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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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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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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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前户口所在地(填省、县和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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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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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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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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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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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本科阶段专业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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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主要科研成果、其他奖励和受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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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和实践经历(时间、地点、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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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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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告内容、招考要求已知晓,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均真实,如有不实之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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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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