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全国文明城 做幸福上虞人
——致全体市民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推动城市实现科学发展的综合性平台,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也是广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体市民的鼎力支持、共同推进,区创建办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实践者。自觉遵守公共文明规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学文明人、讲文明话、做文明事。洁净自己的单位,扮靓自己的家园,爱护城市公共设施。做到文明行路、文明行车、文明停车、文明乘车、文明观赏。管好自己、劝导别人、带动大家。各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要文明经营,保持门前的整洁有序。广大“新上虞人”要为“第二故乡”的文明创建多作贡献。
二、争做文明传播者。深入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宣传《市民文明礼仪手册》知识,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作用、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市民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城市意识和现代市民意识。
三、争做文明志愿者。围绕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环境等目标任务,踊跃走出小家、走上街头、走进社区,积极参与文明礼仪宣讲、便民利民、维护公共环境秩序、应急救助、文化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风尚。
“上虞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推“四个上虞”建设共同努力!
绍兴市上虞区第五届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