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虞发改价[2018]15号)文件,我院自2018年4月23日起,对进入医院的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1.小型车辆停车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收5元/辆·次,以后每4小时按5元/辆·次收取,24小时内最高不得超过20元/辆·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超出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免费停放时间1小时不再重复计算)。
2.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