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本院决定对部分新冠检测、防护物资进行院内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外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名称:新冠检测、防护物资
询价内容及需求:详见《询价物资明细表》
二、询标方式:院内公开询价
三、报名资格条件:
⑴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条件。
⑵ 允许非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分公司。
⑶ 为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询价产品能直接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采购(特殊产品需有书面情况说明)。
⑷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标,
四、报名要求:
(1)介绍信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响应文件
1.1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本次招标需要投标人提供第 1-5项所列的响应文件:
1.1.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1.1.3 投标函
1.1.4 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1.1.5 投标报价单。
1.2 签章要求:报价单首页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各页应加盖单位公章。
1.3 份数要求: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副本与正本内容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1.4 封装要求:响应文件必须用信封或文件袋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按价格占40%,产品质量占15%,临床适用性占15%,产品覆盖率10%,产品种类齐全、品牌在业界有一定的影响力,认同度10%,售后服务及信誉占10%等因素经评委独立打分,总得分从高到底顺序推荐确定中标候选公司
六、无效标
1 、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别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对有涂改(在递交报价单前已征得工作人员同意的除外)的报价单,或者报价漏项或有二种报价的报价单,认定为无效报价;
3、有漏盖单位公章的报价内容,认定为无效报价;
4、对未密封的报价单,或者询价截止时间后交纳的报价单,予以拒收;
5、 对报价单上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修正小写;对报价单上单价与总价有出入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如拒绝按上述要求对报价单进行修正的,其所涉及的报价认定为无效报价;
6 、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包括赠送或零报价等类似语言),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7、未按采购项目报价表填写的或拆标项投标的;
8、报名主体与询价主体不一致的;
七: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到期后可视情况延长采购周期至下一次招标中标结果执行之日;合同期内如遇有上级部门集中招标采购规定的或其他要求的,则按上级部门规定执行,本合同自然终止。
八:注意事项:
1、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材料损耗费、人工费、运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2、 中标期内不得随意更改中标型号,规格及单价等。
3、 本次询价不允许拆标项投标。
4、一家公司有多个标项投标的则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需单独密封装订。
5、服务响应时间为市区供应商2个工作日内,外地供应商3个工作日内,紧急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九、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一16:00)
十、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大元路66号住院部楼
联系人: 倪女士 联系电话:0575---82105921
十一、开标时间:2022年5月31号下午2点在住院部5楼西侧信息科远程会议中心。
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
2022-5-20
附件:授权书、投标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