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上浦分院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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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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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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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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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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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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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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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上浦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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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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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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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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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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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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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取得护士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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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配;
6.已在上虞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由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上浦分院组织实施,医共体总院监察室负责监督。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14:00—16: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上虞区中医医院上浦分院门诊楼三楼办公室。咨询电话:0575-89292122。
3.报名者随带资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另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考试
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及以上,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报名人数低于30人,招聘岗位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分,仅作为进入面试条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占总分100%,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工作由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上浦分院负责,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2:2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体检、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再放弃者,则取消录用资格,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公示后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在医共体总院外网公示5天。
四、聘用时间及待遇
录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医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有权予以解聘。
五、其他规定
为维护公开招聘公正性,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23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人员招聘登记表》。如有下列情况的作自动淘汰处理:
1.考试不能按时到达的;
2.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绍兴市上虞区中医医院医共体上浦分院
2023年4月12日